發文機關 | 嶗山區文化和旅游局 | 發文字號 | 嶗文旅規〔2023〕1號 |
成文日期 | 2023-06-27 | 索引號 | 00511927000020020230002 |
生效日期 | 2023-08-01 | 廢止日期 | 2026-08-01 |
政策咨詢部門 | 嶗山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策咨詢電話 | 0532-83950696 |
主題分類 | 有效性 | 有效 |
發文機關 | 嶗山區文化和旅游局 |
發文字號 | 嶗文旅規〔2023〕1號 |
成文日期 | 2023-06-27 |
索引號 | 00511927000020020230002 |
生效日期 | 2023-08-01 |
廢止日期 | 2026-08-01 |
政策咨詢部門 | 嶗山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策咨詢電話 | 0532-83950696 |
主題分類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有關單位:
現將《青島市嶗山區文旅產業示范園區創建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參照執行。
青島市嶗山區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6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青島市嶗山區文旅產業示范園區創建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范嶗山區文旅產業示范園區(以下簡稱“區級示范園區”)建設管理工作,進一步提高文旅產業規?;?、集約化、專業化發展水平,充分發揮文旅產業示范園區對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帶動作用,根據山東省文化和旅游廳、青島市文化和旅游局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區級示范園區,是指經嶗山區文化和旅游局命名的,文旅企業集聚并形成良好產業生態和服務體系,對區域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具有輻射帶動作用的文旅產業園區。
第三條 區級示范園區建設管理工作遵循“統籌規劃、擇優命名、動態管理、突出示范”的原則,堅持高水平創建、高標準管理、高質量發展。
第四條 經本辦法命名的區級示范園區,將從中優先推薦創建國家級、省級、市級文旅產業示范園區。
第五條嶗山區文化和旅游局依據本辦法統籌區級示范園區建設管理工作,具體負責研究制定和修改完善創建管理辦法,統籌協調指導區級示范園區的規劃布局和建設運營,對區級示范園區發展情況予以監督考核。
第二章 示范園區創建與命名
第六條 區級示范園區采取專家評定方式命名。嶗山區文化和旅游局每年組織專家依據區級示范園區建設評價標準進行評審,評定合格的,由區文化和旅游局命名為區級示范園區。
第七條 區級示范園區運營管理機構主要負責組織實施區級示范園區的申報、建設和監管工作,并為園區建設發展提供保障和支持。
第八條申報創建區級示范園區,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ㄒ唬﹫@區設立2年以上,以文旅產業為主導產業,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旅建設方向,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
?。ǘ﹫@區產業集聚度高,具有較完整的產業鏈和完善的供應鏈,總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含)以上,總營業收入20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ㄈ﹫@區已聚集不少于30家文旅企業,且文旅企業數量占園區企業總數的60%以上,園區年文旅產業收入占總營業收入的50%以上,擁有一定數量在行業內具有較強影響力的骨干企業。
?。ㄋ模﹫@區不存在違法占用和破壞耕地,或以建設文旅產業園區為名從事房地產開發等行為。
?。ㄎ澹﹫@區定位明確,特色鮮明,文旅企業聚集程度高,基礎設施和服務體系完善,建設發展水平居全區同類園區前列,具備持續發展條件和進一步優化提升潛力。
?。┻\營管理機構為嶗山區依法注冊納稅、合法生產經營的獨立法人單位,管理有序、運轉良好,具有較高服務水平和創新管理能力。
?。ㄆ撸┙?年園區在建設發展過程中,在文化安全、生產安全、環境保護及其他方面未發生較大違法違規問題或負面社會影響事件。
?。ò耍﹨^文化和旅游局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區級示范園區申報創建程序如下:
?。ㄒ唬┯“l通知。區文化和旅游局每年組織開展一次示范園區創建申報工作,公開發布申報通知,明確創建工作具體要求。
?。ǘ┙M織申報。符合基本條件的園區,由園區運營管理單位向區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申報示范園區申請并報送相關申報材料。
?。ㄈ炇彰?。區文化和旅游局組織專家,按照區級示范園區建設評價標準對申報園區進行評審,并公示評審結果。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區文化和旅游局命名為區級示范園區。
第十條 申報區級示范園區應提交下列材料:
?。ㄒ唬┻\營企業營業執照。
?。ǘ┪穆卯a業園區的基本情況。
?。ㄈ┪穆卯a業園區的發展戰略。
?。ㄋ模﹫@區運營管理機構近兩年的財務報表,已納統企業還需提供報送給統計部門的年度統計報表,開戶銀行提供的資信證明。
?。ㄎ澹┫嚓P數據的有效證明材料。
?。┢髽I承諾書。
?。ㄆ撸┥陥髥挝徽J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條 申報材料必須客觀屬實,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即取消申報資格,五年內不得重新申報。
第三章 示范與支持
第十二條 區級示范園區示范期為2年,區文化和旅游局對示范期即將到期的示范園區組織開展復核。通過復核的,繼續認定為區級示范園區;未通過復核或不申請復核的,稱號不再保留。
第十三條 區級示范園區應當不斷提升建設發展水平,在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加速集聚創新要素、健全產業服務體系、促進產業融合發展、創新管理運營模式等方面探索總結經驗模式,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第十四條區文化和旅游局為示范園區搭建交流合作平臺,并在政策扶持、企業培育、人才培養、金融服務、品牌推廣等方面給予支持,為示范園區建設發展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第四章 管理與監督
第十五條 區級示范園區的園區名稱、運營管理機構及其主 要負責人等發生變更的,應當在變更完成之日起1個月內報區文化和旅游局備案。
第十六條區文化和旅游局采取日常監測、隨機抽查等方式,對區級示范園區進行動態管理,總結推廣示范園區建設發展過程中好的經驗做法,對存在有關問題的予以警告或撤銷命名。
第十七條 區級示范園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區文化和旅游局認定其考核不合格:
?。ㄒ唬﹫@區內企業、項目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ǘ﹫@區運營管理機構侵害園區內企業及公眾正當權益的;
?。ㄈ┪窗匆幎▓笏湍甓劝l展報告的;
?。ㄋ模┯嘘P調整事項未按規定進行備案和報批的。
第十八條區級示范園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區文化和旅游局撤銷其命名:
?。ㄒ唬┰谝庾R形態、文化安全等方面有嚴重違法違規情形或造成重大負面社會影響的;
?。ǘ┎辉僖晕穆卯a業為主導產業、主營業務的;
?。ㄈ┻B續停止運營1年以上或是依法解散、清算的;
?。ㄋ模┛己瞬缓细窈?,相關情形在一年內未得到改善的;
?。ㄎ澹┌l生較大及以上等級生產安全事故、環境事件的;
?。﹫@區運營管理機構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ㄆ撸┩ㄟ^提供虛假材料或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保持
示范園區稱號的;
?。ò耍┢渌麘斢枰猿蜂N命名的情形。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此前發布的有關規定中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照本辦法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嶗山區文化和旅游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