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嶗山區市容秩序管理長效機制工作方案》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2015年,為進一步提高全區城市管理和執法水平,根據區政府工作安排,區綜合執法局研究制訂了《嶗山區市容秩序執法長效機制工作方案》(嶗政辦發〔2016〕1號),于2016年1月12日以區政府辦公室名義下發實施,在全區市容秩序整治提升和文明城市創建工作中發揮了積極作用。根據區十三次黨代會和十九屆人代會關于我區打造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高品質新城區,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完善市容秩序精細化管理機制的要求,結合近年來市容秩序方面出現的新情況,區綜合執法局在原《嶗山區市容秩序執法長效機制工作方案》的基礎上進行了修訂完善,研究制定了《嶗山區市容秩序管理長效機制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二、《嶗山區市容秩序管理長效機制工作方案》出臺的目的是什么?
按照“以人為本、源頭治理、權責一致、協調創新”的原則,以創建全國文明典范城市為抓手,以打造全市市容秩序示范區為目標,以“十亂”整治為主線,構建權責明晰、管理為先、執法有力的城市管理執法體系,發揮智慧執法效能,完善問題發現機制、快速處置機制、長效管理機制,用最堅決的態度、最嚴格的標準、最精細的管理、最到位的措施治理市容秩序亂象,實現“執法由被動向主動、管理由粗放向精細、目標由模糊向清晰”轉變,全面提升嶗山全轄區市容環境水平。
三、《嶗山區市容秩序管理長效機制工作方案》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ㄒ唬┦腥葜刃蚬芾淼目傮w目標。以創建全國文明典范城市為抓手,以打造全市市容秩序示范區為目標,以“十亂”整治為主線,著重完善問題發現機制、快速處置機制、長效管理機制,實現被動執法向主動管理的轉變。
?。ǘ┦腥葜刃蚬芾淼臅r間節點。明確2022年為示范打造階段,圍繞30條市容秩序示范路和45條背街小巷戶外廣告整治達標路進行整治提升;2023年為示范帶動階段,對其他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進行全要素整治;2024年起為鞏固長效階段,提高精細整治提升標準,達到全域符合管理標準目標。
?。ㄈ┦腥葜刃蚬芾砉ぷ鲀热?、標準及措施。結合法律法規調整及市容秩序整治重點,《方案》對占路經營和露天燒烤、建筑廢棄物運輸及揚塵、門頭牌匾及戶外廣告、地樁地鎖、犬只管理、小廣告治理及其他市容秩序亂象等七項重點工作內容、工作標準、工作措施及責任單位進行明確。
四、《嶗山區市容秩序管理長效機制工作方案》中的幾個關鍵詞的涵義?
〔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
《青島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章規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做好責任區的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
第十一條 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區、責任人按照以下規定確定:
(一)城市道路、河道以及過街天橋、地下通道等市政設施,由區(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專業作業單位負責;
(二)街巷,由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負責;
(三)國家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的管理區域,由本單位負責;
(四)商品交易市場、會展場所、便民攤點群,由開辦單位或者經營管理單位負責,臨街門店由經營者負責;
(五)機場、車站、隧道、軌道交通設施、停車場、公園、廣場、景區等公共場所,由經營管理單位負責;
(六)儲備土地由管護單位負責,待建土地由土地使用權人負責,建設工地由建設單位負責,其中,建設工地施工期間由施工單位負責;
(七)有海域使用權人的港口、碼頭、海水浴場、灘涂以及其他沿海各類設施,由經營管理單位或者個人負責,公共區域近海岸邊、灘涂由區(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負責;
(八)居民住宅區,由居民委托物業服務企業負責;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居民住宅區,由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負責。
除前款規定區域外,其他建(構)筑物或者設施、場所的產權人為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區的責任人。
第十二條 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人應當保持責任區內市容和環境衛生整潔,無亂堆亂放,無暴露垃圾、糞便、污水和引發病媒生物孳生的其他污染源,按照規定掃雪除冰。
責任人應當對責任區內違反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的行為予以勸阻和制止。被勸阻人拒不改正的,責任人應當及時報告所在地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處理。
責任人未履行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或者建議其上級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給予處理。
五、《嶗山區市容秩序管理長效機制工作方案》對比之前出臺的文件有何改善?
?。ㄒ唬┟Q進行調整。為強化源頭管理、綜合治理,管理與執法并重,將方案名稱調整為《嶗山區市容秩序管理長效機制工作方案》。
?。ǘ┰黾庸ぷ鲀热?。結合近年來群眾反映熱點,增加了地樁地鎖和犬只管理兩項工作內容;按照十九屆人代會提出的2022年突出整治建筑揚塵等重點問題要求,在建筑廢棄物治理中增加了建筑揚塵治理相關內容。
?。ㄈ┟鞔_工作要求。明確了壓實街道屬地管理責任、部門單位聯動責任、執法部門整治責任、服務外包巡查責任、責任區業戶自治責任等五種責任,確保強化聯動,形成合力。